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丨市区个别居民小区:楼道变成私人“储物间”

寻仓记 2022-02-10 16:50:49
运河区通翔园1号楼5单元的1至5层楼,每层都放有杂物,包括啤酒瓶、花盆、大白菜等生活用品。在通往4层的楼道间,有两个相对的消火栓,很显然这是楼宇的消防安全通道。然而,这个仅仅三四平方米的空间里,有人放

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丨市区个别居民小区:楼道变成私人“储物间” 

 

楼道,不仅是居民日常行走的通道,也是疏散逃生的安全通道。1月10日,记者再次走访时发现,仍有个别居民小区的楼道被占用,有的业主甚至把楼道变成了自家“储物间”。


在运河区金鼎领域7号楼西单元的1至6层楼,记者看到除2层楼外,其他楼层都堆放着各种杂物,有自行车、儿童车、旧鞋子、旧地毯等。其中,有两辆自行车直接停在了消火栓下。在这个小区单元楼门口,就建有非机动车车棚,里边的车子并没有放满。在运河区万泰阳光花园13号楼,每个单元楼一楼楼梯下的过道里都放着好几辆自行车,在通往地下储藏室的过道里还放置有梯子、大理石板、油漆桶等装修用具,占了很大空间,影响了其他居民正常通行。在新华区欣欣家园小区22号楼4单元,一楼楼梯下的过道和地下储藏室的过道里,也都堆放了自行车和各种杂物。


运河区通翔园1号楼5单元的1至5层楼,每层都放有杂物,包括啤酒瓶、花盆、大白菜等生活用品。在通往4层的楼道间,有两个相对的消火栓,很显然这是楼宇的消防安全通道。然而,这个仅仅三四平方米的空间里,有人放置了一个三层鞋架,鞋架上像叠罗汉一样摞着柜子、行李箱、足垫等,鞋架两侧堆有旧衣服、鞋盒等,前面还随意停着两辆自行车,俨然是把这里当成了自家的“储物间”。


楼道虽小,文明事大。依据我省相关条例规定,在建筑物楼道等空间堆放、吊挂影响他人生活、危害他人安全物品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居民应齐心协力清理楼道堆积物品,畅通生命安全通道。


来源:沧州日报 记者 李佳芳